国家助学金评定通知
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(含高职)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
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;
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;
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;
7.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,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。
评选时间安排
1.10月29日前各二级学院通过学校内资助系统完成学生申请、评审、网上填报等相关环节。(具体以二级学院通知为准)
2.10月31日前各二级学院进行评选、公示。将《2018国家助学金汇总表》各二级学院负责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(电子版发送至suepqgzx@126.com)
名额分配:
共1489名,具体分配如下(按照每学年3000元/人分配):
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241名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146名
电气工程学院 185名 自动化工程学院 127名
经济与管理学院 314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48名
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189名 外国语学院 40名
威尼斯娱人城官网 78名 国际交流学院 21名
分档标准(共分两档)
第一档:每学年3000元/人 第二档:每学年2000元/人
五、注意事项
1.申请国家助学金必须是全校各年级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。
2.获得国家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兼得国家助学金。
上海电力学院学生处
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2018年10月19日